2010年4月19日 星期一

賽斯談愛與恨 (摘自《個人實相的本質》)

賽斯談愛與恨 (摘自《個人實相的本質》)


恨是一個回到愛的方法

愛與恨兩者

都是建立在

你自己經驗裡的自我認同上。

如果你完全沒有

與一個人認同的話,

你根本不會費事的去愛或恨他。

因為相對而言,

他們並沒有『觸及』到你,

而他們也沒有引起你很深的情感。



恨永遠涉及了一個

很痛苦的與愛分離的感覺,

而這個愛可能被理想化了。

在任何一個時候,

你對他有強烈反感的人,

是因為他沒有達到你的期望,

而你的期望愈高,

似乎他們差得就愈遠。

如果你恨你的父親或母親,

那就正因為你期望這樣子的愛。

一個你對他沒有任何期望的人,

你永遠不會恨他。



那麼,

以一種很奇怪的方式,

恨是一個回到愛的方法;

未受干擾地表達了的話,

恨的作用是要傳達

存在於與所期待的之間的一個分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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