賽斯談愛與恨 (摘自《個人實相的本質》)
恨是一個回到愛的方法
愛與恨兩者
都是建立在
你自己經驗裡的自我認同上。
如果你完全沒有
與一個人認同的話,
你根本不會費事的去愛或恨他。
因為相對而言,
他們並沒有『觸及』到你,
而他們也沒有引起你很深的情感。
恨永遠涉及了一個
很痛苦的與愛分離的感覺,
而這個愛可能被理想化了。
在任何一個時候,
你對他有強烈反感的人,
是因為他沒有達到你的期望,
而你的期望愈高,
似乎他們差得就愈遠。
如果你恨你的父親或母親,
那就正因為你期望這樣子的愛。
一個你對他沒有任何期望的人,
你永遠不會恨他。
那麼,
以一種很奇怪的方式,
恨是一個回到愛的方法;
未受干擾地表達了的話,
恨的作用是要傳達
存在於與所期待的之間的一個分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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